关于举办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7-04-03浏览:243设置

教育学院各团支部:

为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加深对党的认识,帮助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教育学院十七期业余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201749日――4月26日,为期三周。

二、参加条件:

1、凡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由所在团支部推荐,并经院团委审核通过的学生;

2、2016级学生第一学期学期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40%;

3、2015级、2014级学生自入学以来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60%;

4、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全日制研究生自愿报名参加。

5. 没有受过学校、学院任何纪律处分。

三、组织形式:

1.采取集中授课、观看录相、讨论、交流、自学等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2.由院党总支负责统一组织,学生党支部负责做好培训期间的管理协调和学习引导,各团支部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并及时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四、上课纪律:

1.凡无故旷课一次或迟到两次者立即取消其学员资格;请事假或病假超过两次者也取消其学员资格;

2.凡作业未能准时上交者,取消其学员资格;

3.在结业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不仅取消其学员资格而且按照学校的考试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报名办法

各班级统一将报名参加培训的学生名单于45日(周)下午5:00前报到院团委办公室。

学习要求:

1、严肃党校纪律,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请假。若迟到、早退二次以上,无故旷课一次以上,请假超过课时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或培训态度不端正、自觉性不高,一律取消学习资格。

2、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

3、认真参加学习小组讨论会,踊跃发言,积极撰写心得体会。

4、如在结业考试中有任何舞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参加培训班学习的资格。

九、其它未尽事宜或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试与结业:

 拟定于培训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及其他方面(听课、出勤情况等)合格者,统一颁发党校结业证书,以此作为团组织在“推优”、党组织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必须具备的条件。考试结束后,将根据学员学习效果、综合表现等因素,按照学员总数的10%-15%评选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在其他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优先发展优秀学员。



特此通知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

2017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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