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与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工作要求,按照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本科生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部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领导工作小组审定,同意推荐23级12班刘萍萍等6名同学获得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23教11班郭佳艺等94名同学获得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上述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6日前向教育学部辅导员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6—83656527。
教育学部 2025-2026学年国奖、国励拟推荐名单.xlsx
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