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本学期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推优对象
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仅适用于2017级、2018级本科生。各班以本班人数的10%核算(各班具体名额数见附件1),产生推荐人选,并由各团支部评议后,确定推荐对象。
二、团组织推优要求
从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且经过至少两个月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在籍团员青年)中,按照以下条件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被推荐人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社会责任感强。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热心班级、学院工作,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及参与科研项目、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同学优先考虑;
2.学习上明确目标,端正态度,刻苦钻研,各学年度智育平均成绩排名达到所在班级的前60%;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班级体中有一定的表率作用,各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所在班级的前50%;
4.凡受过各种处分或者通报批评(院级、校级)者,不予推荐;
5.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确定为积极分子的,需要提交入党申请书和积极分子考察表。
符合以上条件的、且经过推优达到参加投票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80%)的一半,即可作为推荐通过人选予以公示。
三、团组织推优工作程序
1.成立团组织推优工作小组。由院团委书记任组长,各班主任、辅导员任副组长,各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为组员的推优工作小组全面开展推优工作。
2.统计符合推优条件的人员名单。各团支部在推优工作主题班会召开前,按照推优要求认真统计符合推荐积极分子条件的人员名单。本着对同学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准确,人员确定后提前制作好表决票。
3.召开团组织推优主题班会。团组织推优班会由各班班主任主持,参会人数应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总数的80%(党员、预备党员均作为团员身份参与人数计算和投票),并列出缺席团员名单,上交至13#楼107办公室。积极分子推优工作开始前主持人应先公布推荐对象名单,与会全体成员对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推优表决票样式见附件2)。
4.上报推优结果。推优结束后填写推优票决情况报告(见附3)和申报公示表(见附4),将推荐结果报至院团委。
三、时间与纪律要求
1.时间要求。2019年10月18日完成所有推优工作。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将推优选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和推优公示表在10月18日下午5:00前交至107办公室。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和推优公示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ssdjky@163.com,邮件标题以“班级+积极分子”命名。
2.纪律要求。各团支部要严格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优秀大学生推荐给党组织。
附件:
附件1 2019年下半年教育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计划(69人).docx
附件2 教育科学学院××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表决票.doc
附件3 教育科学学院××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报告.doc
附件4 教育科学学院团委本科生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