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四届大艺展非专业组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3-13浏览:287设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展示我校艺术教育优秀成果,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现开展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非专业组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对象
      全校非艺术专业本科生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14年2月21日至3月31日
      三、作品主题和形式
      1.主题:作品围绕“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展现当代青年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青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题目自拟。
      2.形式: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
      四、作品创作要求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约69cm×138cm)。
      五、作品报送要求
      1. 报名表电子档请于3月2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发至信箱:782855394@qq.com。
      2.作品数量不限,无需装裱。所有艺术作品均需填写《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标签》,注明组别(甲组)、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并将标签附在作品背面一并提交,大一的同学请于3月2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13教31刘杰处,联系电话18361295551;大二大三大四的同学请于3月3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12教31班陈炎敏处,联系电话:15705215603。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3.根据教育部要求,凡入选报送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予退件,其他作品退还原作者。组委会对入选及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学校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4.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学院和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5.艺术作品由各学院在评选基础上报送校团委文体部。
      6.附件:1.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作品展报名表(学生)
                    2.江苏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标签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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