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百川讲堂”第三十七讲成功举办

时间:2018-11-26浏览:119设置

       11月26日上午,教育科学学院“百川讲堂”第三十七讲成功召开。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金生鈜教授,应邀在13号楼106报告厅进行了主题为“从知识的定义看教育研究的论证”的讲座。百川讲堂由教育科学学院院长高伟教授主持,我院熊岚副教授、杨钦芬副教授、安瑞霞副教授、孙雪连等老师和研一研二研三学生参加。


       金生鈜教授就观点的命题形式表达、提供理由的确证检验、认知的相对主义错误、研究的确证责任等方面的问题为大家做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讲座伊始,金生鈜教授客观分析了当前我国教学学科同其他学科的发展趋势及不足,指出我们需要在教育研究中提出新的研究观点。金生鈜教授指出,命题是指研究的论点或观点以陈述句表达对事物所做的判断,表达命题意味着提出了关于事物的判断。命题的表达主要表现为事实性判断、价值性或规范性判断两种形式。命题具有真值,非真即假是包含观点的命题的一个基本特性,就研究而言,最为关键的是研究是否提出真实、正确的观点。这里将观点上升到信念的高度,因此提出、证明的观点或信念必须追求真实且需要接受真假检验。金生鈜教授着重强调并指正了知识的定义:知识是真信念的确证或证成。真、信念、确证或证成是衡量知识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金生鈜教授生动形象地辅以“鹦鹉学舌”的例证来深刻大家的领会。当我们论证一个命题时需要理由援引,那么这就要求我们提供一个或多个能够支持命题合理的证据,在遵循真实、合理、正确的论证标准下,这个论证检验的过程就是命题的确证过程。接下来,金生鈜教授对认知相对主义的错误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相对主义否认真理的普遍性存在,是知识论上“唯我论”者。因此在我们在众说纷纭的世界里,应当把握相对主义所没有的“理性态度”去理性分析分歧的见解和思想,辨别碰撞的观点或主张,如此才能减少偏见、错误。 最后金生鈜教授以K.E.Tranoy提出的探究活动的构成性规范为例,指出研究具有证成或确证责任,需要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积极遵循并践行。讲座尾声,金生鈜教授耐心且具体地回答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营造了良好的互动氛围,老师和同学们均表示受到深刻的感染和启发;会后高伟院长对讲座进行总结和点评,讲座圆满结束。

       金生鈜,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199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获教育学博士学位。1997年-1998年伦敦大学教育学院访问学者; 2008 年一2009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15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高级访问学者。中国教育学研究会教育哲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伦理学会教育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曾任世界著名学术刊物《Journal of Philosophy of Education》编委;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院“价值教育”项目外聘审查专家( External Examiner 2008- 2014)。亚太地区道德教育学会主席(2008-2011) 。2008年获得江苏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学术研究方向为教育哲学。出版《理解与教育》、《德性 与教化》、《规训与教化》 、《保卫教育的公共性》、《教育与正义一一教育正义的哲学想象》、《教育研究的逻辑》等学术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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