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考风考纪小提示

时间:2017-06-29浏览:197设置

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已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保证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督促同学们以积极的姿态迎接考试。学院倡仪:真实才是本事,诚信才是根本。考试工作是学校的重点工作,良好的考风考纪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因素,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保障,各位同学应认真贯彻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抓考风考纪,以考风促学风。
一、有关考风考纪的注意事项:

考试终了时刻,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退出考场,拖延不交者,试卷作废。退场时,不得将试卷带走。

(二)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场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1、夹带有关资料进入考场未主动交出,无论得逞与否;

2、答卷过程中传递纸条或有关资料;

3、请人代考,冒名顶替或偷换试卷;

4、偷看他人答卷,或故意举起试卷让他人抄袭;

    5、答案中字迹不一致;

    6、未列入本规定内的其他形式的作弊行为。

    考试既是对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也是对学院学风和学生道德水平的重要检验,希望同学们端正考试态度,严格要求自己,诚信应考。让我们满怀自信,从容复习,沉着应考,冷静作答,相信每一位考生都可以交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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