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原理学术沙龙第25期暨外请青年新锐学者论坛NO.3成功召开

时间:2019-12-19浏览:157设置

       1218晚上,“教育学原理学术沙龙第25期暨外请青年新锐学者论坛NO.3”在雅润女子学堂成功召开。南京师范大学吴元发博士应邀作了主题为“出于正义与合乎正义:教育正义的古今之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韦永琼副教授主持,部分老师及研究生参加。

本次沙龙首先由教育学原理专业的周鑫同学为大家作了题为《洛克绅士教育与儒家君子教育之比较》的汇报,周鑫同学向大家介绍了洛克绅士教育与儒家君子教育,并从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三个方面对二者进行比较。吴老师评价说,周同学“做了一项困难的工作”,但是缺乏古今视野的对比、忽略了洛克绅士教育与儒家君子教育的时代背景,建议陈述时将自己的核心观点尤其是独创性的东西凸显出来,期待周同学未来的研究可以更精进。刘通老师建议周同学深入考察两种教育思想的来源以及不同时期对“君子”的解读。韦老师点评道,先不要忙着比较两种教育思想,建议先深入了解洛克的绅士教育,然后缩小“君子教育”的覆盖面,以期梳理出更清晰的思想脉络。

短暂休息后,吴老师开始了他的演讲。吴老师说,此研究试图提供一种对古今之变的理论解释,以期待提供一种多角度理解古今转变的得失。随后,吴教授为研究中“教育正义”的概念作出了诠释,即教育中的正义,教育需要正义。教育正义是属于社会正义中的一维或一种。题目中的“出于正义”是“done from justice”,“合乎正义”是“in conformity with justice”,遵从正义。吴老师指出,对于“教育正义”,西方古代和现代有所区别,并从古希腊教育正义的“附魅”——把正义的标准置于人(主观)

之外、更高的、更客观的位置,到现代科学理性的“去魅”——正义即是合乎规则,行正义之事只是合乎正义,为我们展示出教育正义“智慧”到“同意”的古今之变的脉络。此外,教育正义的古今之变,还体现在从古代的“德性追求”(把人培养成为有德性之人,做事的动机和原由来自内在的德性、理性与正义本身,是出于正义,而非它的结果或效用)到现代的“制度至上”(教育正义更多的是去创制合乎正义的教育制度与实践)的变化,以及由对“共同善”的追求转变为对“基本善”和“个人善”的承认上。最后,吴老师作出总结:只要是内在的标准,比如人性、理性、德性,即是“出于”。外在的标准,比如制度、规则,即是“合乎”。教育正义的古今之变,就是从出于理性、德性、智慧为依据的正义,到合乎制度、规则、权利、利益和欲望为依据的正义。演讲结束后,我院师生都踊跃提问,吴老师也一一作出了详尽的解答。比如,针对“出于正义与合乎正义,似乎可以同时存在并且各有合理之处,那么是否有‘二元论‘的风险”的问题,吴老师引用卢梭的观点,即“自然的自由——服从自己的意志;社会的自由——服从公义的规则,而这种规则是大众同意的;道德的自由——人的良心”,以此说明“出于正义”与“合乎正义”只是他析出的教育正义古今之间的特征,并不是同一维度的“二元论”。韦老师作了最后的结语:希望同学们经过外来学者的熏陶、经过这种学术性的讨论,训练自己的学术思维与表达能力。

吴元发,江西吉安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教育哲学,入职以来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一项,近年来主要学术兴趣与关注点在西方教育哲学的古今之变与古今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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