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9-10-28浏览:195设置

       为适应高淳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s://kcc.tute.edu.cn/)、高淳区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官网(http://www.jsgczz.com/)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为:《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学生证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以上材料打包(文件名格式为:学科+姓名)上传至邮箱:1044811015@qq.com。材料上传后,报名者须发送短信(注明学科、姓名)至联系电话13182948868,得到确认回复后方为报名成功。如考生未进行确认,因报名邮件未收到导致报名不成功由考生自行负责。

报名、材料上传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0日12:00。

2.资格初审

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5:00。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电话反馈考生本人。

3.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必须于11月23日上午09:00-12:00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西区第二教学楼406教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网上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未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现场不再接受报名。

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笔试考试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

笔试定于2019年11月24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确认时发放的通知书为准。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当日在报名处公布。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电话通知本人。面试于2019年11月24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未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笔试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采用说课和技能测试的形式,其中说课和技能测试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高淳区政府网、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可按高淳区相关规定申请入住教师公寓。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4.本次招聘由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57326132(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13182948868(王老师),025-57338636(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督电话:025-57326015(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6801801(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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