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研〔2016〕1号)以及《关于做好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师大研〔2016〕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荐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个人自愿报名和学院审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学院特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贾林祥
副组长:代建军、董海宁、吴晓红
成 员:郭婷婷、刘艳玉、刘 娜
三、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推荐对象
2013级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专业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3. 品行表现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40%,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专业必修课无补考,且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6.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7. 专业必修课(包括本科阶段三年所有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
(三)其他
1. 在校期间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可放宽至前50%,但需要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推荐。
(1)在全国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或被SCI(SCIE)、EI、CPCI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以学校认定为准)1篇及以上;或者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或者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江苏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
2.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和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团苏师大委〔2016〕2号)执行。
3. 硕师计划申请人中,满足条件人数不足时,推免条件可适度放宽,但须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四、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共3名,其中普通推免生2名(根据个人意愿,可以选择推荐本校或外校,获得推荐资格后方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硕师计划”推免生1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不再按专业分配推免生名额。
五、选拔办法
对于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学生,学院将组织选拔考试(满分150分),考试形式分为笔试(满分50分)和复试(满分100分)两个环节。复试分为面试(满分90分)和科研成果加分(满分10分)两部分。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侧重考察学生的科研方法使用和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进入复试。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名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好者优先,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择优推荐。
六、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9月11日,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制定教科院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布置相关工作。
2.9月12日,召开学院2013级全体学生会议,传达学校文件精神,就教科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作具体说明,指导学生做好申请工作。
3.9月13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提交《江苏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
4.9月14日,对于学生工作处公布的可以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学院组织笔试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
5. 9月18日,组织学生面试;学院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研究成果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产生选拔结果,并将选拔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6. 9月20日-21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核选拔结果,学生工作处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7. 9月25日前,研究生院指导学生完成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有关工作。
六、申诉渠道
校监察处电话:83403528,电子邮箱:jcc@jsnu.edu.cn。
教育科学学院
2016年9月11日
附:科研成果加分办法
1.在全国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譬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加10分。
2.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CPCI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学校认定为准)1篇及以上;或者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或者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江苏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加10分
3.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10分;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点项目加7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加5分。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docx
关于做好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rar
关于招募2017——2018年度(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rar